关于延安气田子长东延 518 井区天然气地面集输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五厂延安气田子长东延 518 井区天然气地面集输工程(二期)环评工作已委托延安力舟环保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要求,公开下列项目信息: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延安气田子长东延 518 井区天然气地面集输工程(二期)分布于子长市杨家园则镇、马家砭镇、南沟岔镇、玉家湾镇,延川县永坪镇,宝塔区甘谷驿镇,为滚动扩建井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钻采气井109口、注水井1口、井场35座、增压站3座,改造集气站7座,扩建杨家园则净化厂和污水处理厂,同时配套建设采气管线、道路、供水、通信等工程,建设总投资约79538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延长气田采气五厂
通讯地址:子长市秀延街道办陕果集团大院
邮编:717300
联系人:孙凯
联系电话:1389119588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评价单位:延安力舟环保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凯旋城
邮编:716000
联系人:杨海军
联系电话:18009119971
E-mail:53133016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内容、格式及填写要求以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为准,可通过以下链接自行下载(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也可通过本公告附件中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欢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以及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非环保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内。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以上通讯地址邮寄或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
延安力舟环保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