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站 江西站 全国
分站
挂失查询:
票据作废挂失  
当前位置:首页 -> 票据作废挂失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 作者:jx001 | 发布时间:2009-08-20 | 浏览:3467次
问: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首先要到办税厅领取并填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并且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八条规定,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责任编辑:紫菁
栏目导航  
身份证挂失 企业声明公告 公司证件挂失
车辆手续挂失 票据作废挂失 法院公告
注销公告 政务公告 打假悬赏
招标公告 催款公告 开盘公告
电信催收 业务流程 寻人寻物
站内公告 有问必答 相关法规
安全常识 网站必读 关于我们
主办业务 支付方式 联系我们
招商加盟 广告办理 民警提醒
如何办理证件挂失声明 报纸介绍  
业务范围  
企业声明公告、注销公告、车辆手续挂失、票据作废与挂失税务登记证遗失、工商营业执照遗失、轿车合格证遗失、资格证遗失、合同遗失、公章财务章遗失、发票支票遗失、收据遗失、发票购买簿遗失、提单联单遗失、许可证遗失、台胞证遗失、护照遗失等等登报声明作废广告。 本处特约授权代理《阳光报》《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华商报》等强势媒体中缝和版面广告.全市最低价,服务更周到!

办理电话

西安咨询电话:029-86690212  86691239
联系:249886883  805994605  603146198  2262998190
联系人:销售部.曾先生
先登报后付款,信用第一!当日登记,明天见报,方便快捷!
关于我们 业务流程 主办业务
关于我们
业务流程 主办业务
广告办理 支付方式 联系我们
广告办理 支付方式 联系我们
地址:西安市西万路五龙汽车城北排003
联系电话:02986690212 法律顾问
陕ICP备08004611号 技术支持百通互联
版权所有:西安报新广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返回首页

在线挂失

在线支付

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