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平 赵春苗您好:
您于2017年10月23日定购我司“丽彩·溪悦城3期(融创·观澜壹号)”项目【27-20402】商品房,因您未按《房屋预定合同》约定交纳房款,亦未依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我司已向您寄送催告函及解约函,现再次通知您《房屋预定合同》解除,定金不退,我司有权将上述房屋另行出售。
特此公告
咸阳高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
★曹建超先生您好:
您于2017年11月26日定购我司“丽彩·溪悦城3期(融创·观澜壹号)”项目【31-20701】商品房,因您未按《房屋预定合同》约定交纳房款,亦未依约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我司已向您寄送催告函及解约函,现再次通知您《房屋预定合同》解除,定金不退,我司有权将上述房屋另行出售。
特此公告
咸阳高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3月5日
★公 告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建工集团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从未刻制 “陕西建工集团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八)华阴市城关二中项目经理部”印章,盖有“陕西建工集团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八)华阴市城关二中项目经理部”印章的文件及合同等一切资料均与本公司无关。特此声明。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5日